执业药师业务规范(征求意见稿)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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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资讯
来源:
2015/10/26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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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】:
执业药师业务规范(征求意见稿)发布
为加强对执业药师执业行为的管理,进一步提升执业药师药学服务水平,保证服务质量,推进执业药师职业的良性发展,CFDA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日前发布了《执业药师业务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。
《征求意见稿》是CFDA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联合中国药学会、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、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共同起草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。
《征求意见稿》适用于直接面向公众提供药学服务的执业药师。此类执业药师包括在医院服务和在零售药店服务两类。
不过,2013年在新修订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发布会上,CFDA相关负责人曾指出,“将来我们对执业药师的设定,他的职能就是在零售药店直接面对面向公众提供药学服务”。而且,零售药店对于执业药师的需求更大,更贴近公众,因此《征求意见稿》适用的执业药师,主要指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。
《征求意见稿》分别从处方调剂、用药咨询、药物警戒、健康教育四个方面对执业药师的业务行为进行规范。
其中,第十七条指出,“咨询服务应当以当面语言交流为主,同时尽可能提供书面资料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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