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出新规 医疗机构不得 限制患者到药店购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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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资讯
来源:
2017/09/07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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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】:
8月9日,黑龙江省出台《全省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》。《意见》提出,医疗机构按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,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。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,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。早在2月9日,国务院办公厅就公布了《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》,对“医疗机构不得限制患者到药店购药”作出明确的指导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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